前 言

关于南街村的争论,已经造成了泛左翼的“分裂”。

究其原因,我认为是有的同志没有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以,应当尽力为大家提供这方面必要的学习资料。

最近,我辑录了革命导师的相关论述(不敢说是“完整”的,但可以说是“主要”的)。如果大家认真学习了,相信认识是可以逐步“统一”的。

对南街村的认识问题,关乎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关乎到革命和改良的关系问题,关乎到现象和本质的关系问题等,是一个原则问题。

如何正确评价今天的南街村,是对“左派”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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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一、合作社的一般含义及类型

二、资本主义条件下合作社的性质

三、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合作社与社会革命

一、合作社的一般含义及类型

劳动组合是一种自发产生的,因而还很不发达的合作社形式,并且也不是纯俄罗斯或纯斯拉夫的合作社形式。在凡是需要的地方,都建有这种合作社:在瑞士的乳品业中,在英国的捕鱼业中,合作社的种类甚至是非常纷繁的。

(恩格斯:《流亡者文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278页)

消费合作社是工人或农民的一种联合,其目的是为了取得和分配他们所必需的产品。产销合作社是小农或手工业者的一种联合,其目的是为了生产和销售各种农产品(如蔬菜、乳制品等等)和非农产品(如各种手工业品、木器、铁器和皮革制品等等)。

(列宁:《留声机片录音讲话》,1921年4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41卷,第240页)

劳动合作社(别地称劳动互助社)、消费合作社、粮食合作社,组织了全乡群众的经济生活,经济上的组织性进到了很高的程度,成为全苏区第一个光荣的模范。

(毛泽东:《才溪乡调查》,1933年11月,《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3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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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本主义条件下合作社的性质

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同样,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厂也不可能发展起来。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520页)

统治阶级中那些有足够见识而领悟到现存制度已不可能继续存在下去的人们(这种人并不少),已在拼命地为实行合作制生产而大声疾呼。如果合作制生产不是一个幌子或一个骗局,如果它要去取代资本主义制度,如果联合起来的合作社按照共同的计划调节全国生产,从而控制全国生产,结束无时不在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的动荡这样一些资本主义生产难以逃脱的劫难,那么,请问诸位先生,这不是共产主义、“可能的”共产主义,又是什么呢?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59—60页)

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政权下,实行土地国有化,并把土地分成小块租给个人或工人合作社,这只会造成他们之间的残酷竞争,促使“地租”上涨,反而使那些靠生产者为生的土地占有者更有利可图。

(马克思:《论土地国有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129页)

在40年代建造那么多德国铁路的西里西亚的土方工人(是德国人,而决不是波兰人)就曾组织在真正的劳动组合里面。这种形式在俄国占有优势当然证明俄国人民有着强烈的联合愿望,但这还远不能证明他们靠这种愿望就能够从劳动组合直接跳入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要实现这种过渡,首先劳动组合本身应当能够向前发展,抛弃它本身那种自发的,如我们所看到的与其说为工人不如说为资本家服务的形式,并且它应当至少提高到西欧合作社的水平。

(恩格斯:《流亡者文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278页)

俄国向资产阶级方向的继续发展,即使没有俄国政府的“刺刀和皮鞭”的任何干涉,在这里也会把公社所有制逐渐消灭掉的。这特别是因为俄国农民不是像在印度某些省份里现在还有的情形那样,共同耕种公社土地,仅仅把产品拿来分配。相反,在俄国,土地不时在各个家长之间进行分配,并且每家各自耕种自己的一份土地。这就有可能造成公社社员间在富裕程度上的极大差异,而这种现象也确实是存在的。几乎在一切地方,公社社员中总有几个富裕农民,有时是百万富翁,他们放高利贷,榨取农民大众的脂膏。

(恩格斯:《流亡者文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281页)

您对舒尔采的合作社(注:指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进步党的首领之一舒尔采-德里奇宣传用工人自己的钱创办储蓄贷款银行、消费合作社和生产合作社。舒尔采-德里奇进行这种“贮钱箱”鼓动是企图引诱工人离开反对资本的革命斗争。舒尔采-德里奇鼓吹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协调一致,断言通过成立合作社可以在资本主义范围内根本改善工人阶级的状况,并且可以使手工业生产者免于破产。——573、582。)的描述使我非常感兴趣。这一切也都在这里按自己的方式存在过,而现在大体上都已经过去了。在德国的人们一定还会出现无产阶级自豪感。

(恩格斯:《恩格斯致弗·阿·朗格》,1865年3月29日于曼彻斯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573页)

自然,小农协作社是经济进步的一个环节,但它是向资本主义前进(FortschrittzumKa-pitalismus),而决不是象人们经常想象和断言的那样是向集体主义前进。

(列宁:《农业中的资本主义》,1899年4月和5月之间,《列宁全集》第2版,第4卷,第98页)

机会主义者争辩道:消费合作社是无产者的现实力量,是争取到的现实的经济阵地,是社会主义的真正的一部分;你们革命者不懂得辩证的发展,不懂得资本主义要长入社会主义,不懂得社会主义细胞要渗入资本主义的内部,不懂得用新的社会主义内容来代替资本主义。

革命者回答说:是的,我们同意消费合作社在一定意义上是社会主义的一部分。第一,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为了消费而有计划地组织生产的大消费合作社;第二,没有强大的多方面的工人运动,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而消费合作社必然是这许多方面的一个方面。但是问题不在这里。

只要政权还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消费合作社就是可怜的一小部分,它保证不了任何重大的变动,引不起任何决定性的变化,有时甚至使人脱离争取变革的严重斗争。

工人在消费合作社中获得的本领非常有用,这是无可争辩的。但是,只有政权转入无产阶级手中以后,才能提供出充分发挥这些本领的天地。那时,剩余价值也将由消费合作社体系支配;而现在,由于工资微薄,运用这个有益的机构的范围也很狭窄。那时,将是真正自由的工作人员的消费合作社,而现在,是受资本压榨折磨的雇佣奴隶的合作社。

总之,消费合作社是社会主义的一部分。辩证发展过程在资本主义范围内确实就包含着新社会的因素,包含着它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但是,社会主义者应当善于区分部分和整体,应当按整体提口号,而不是按部分提口号,应当提出真正变革的根本条件,而反对进行部分的缝缝补补,因为这往往使战士们脱离真正革命的道路。

(列宁:《<火星报>策略的最新发明:滑稽的选举是推动起义的新因素》,1905年10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11卷,第370—371页)

当合作社还是资本主义制度这部机器上的一个小零件的时候,这种观点正确地反映了合作社的实质。但是问题也就在于:从无产阶级夺得国家政权的时候起,从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着手有系统地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时候起,合作社的地位就起了原则性的根本变化。在这里,量转化为质。

合作社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小岛,它不过是一个小商店。如果合作社把土地实行了社会化、工厂实行了国有化的整个社会包括在内,那它就是社会主义。

(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初稿》,1918年3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34卷,第146—147页)

合作社是资产阶级的机构。由此应当得出结论说,它在政治上不可信赖;但决不应当得出结论说,可以不利用它来进行管理和建设。

(列宁:《一幅说明大问题的小图画》,1918年底或1919年初,《列宁全集》第2版,第35卷,第403页)

合作社也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但它却不那样简单,不那样明显和一目了然,而比较复杂,因此它使我国政权在实践上遇到的困难更多。

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这里所说的不是工人合作社,而是在小农国家中占优势的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必然会产生出小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关系,促进这种关系的发展,把小资本家提到首位,给他们以最大的利益。

(列宁:《论粮食税》,1921年4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41卷,第213页)

毫无疑问,合作社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是集体的资本主义机构。同样毫无疑问,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现实中,当我们把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但必须是建立在公有土地上的,必须是处在工人阶级的国家政权监督下的)同彻底的社会主义类型的企业(无论生产资料或企业占用的土地以及整个企业都属于国家)连接起来的时候,这里也就出现了第三种企业的问题,即合作企业的问题,从原则意义上说,这种企业以前是没有起过独立作用的。

在私人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前者是集体企业,后者是私人企业。在国家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首先是私人企业,其次是集体企业。

(列宁:《论合作社》,1923年1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第366页)

和国家资本主义配合起来的合作社是一回事,和社会主义工业配合起来的合作社又是一回事。

(斯大林:《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1926年1月,《列宁主义问题》,1964年版,第176页)

农民在土地革命后搞合作社,要看在谁的领导之下:在资产阶级领导之下,就是资本主义的;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就是社会主义的。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1948年9月,《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40页)

三、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合作社与社会革命

要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但是土地巨头和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久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的。他们不仅不会促进劳动解放,而且恰恰相反,会继续在它的道路上设置种种障碍。……所以,夺取政权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伟大使命。

(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606页)

“为了替社会问题的解决开辟道路,德国工人党要求在劳动人民的民主监督下,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在工业和农业中,生产合作社必须广泛建立,以致能从它们里面产生总劳动的社会主义的组织。”在拉萨尔的“铁的工资规律”之后,就是这个先知提出的救世良方!“道路”确实“开辟”得不错!现存的阶级斗争被换上了拙劣的报刊作家的空话——要“开辟道路”来“解决”的“社会问题”。“总劳动的社会主义的组织”不是从社会的革命转变过程中,而是从国家给予生产合作社的“国家帮助”中“产生”的,并且这些生产合作社是由国家而不是由工人“建立”的。

这真不愧为拉萨尔的幻想:靠国家贷款能够建设一个新社会,就像能够建设一条新铁路一样!由于还知道一点羞耻,于是就把“国家帮助”置于——“劳动人民的民主监督下”。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311—312页)

如果说工人们想要在社会的范围内,首先是在本国的范围内创造合作生产的条件,这只是表明,他们力争变革现存的生产条件,而这同靠国家帮助建立合作社毫无共同之处!至于现有的合作社,它们只是在工人自己独立创办,既不受政府保护,也不受资产者保护的情况下,才有价值。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312页)

特卡乔夫先生断言俄国农民虽然是“有产者”,但比西欧没有财产的工人“更接近于社会主义”,完全是胡说八道。恰恰相反。如果有什么东西还能挽救俄国的公社所有制,使它有可能变成确实富有生命力的新形式,那么这正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

(恩格斯:《流亡者文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282页)

波尔恩……他们特别致力于组织罢工,组织工会和生产合作社,却忘记了首要任务是通过政治上的胜利先取得一块唯一能够持久地实现这些的领土。

(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204页)

代表大会认为:(1)无产阶级的合作社通过减少中间剥削、通过影响供货人那里的劳动条件和改善职员的生活状况等,使工人阶级有可能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2)无产阶级的合作社由于能在罢工、同盟歇业、政治迫害等期间提供帮助,因此在群众性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中具有愈来愈大的重要性;(3)无产阶级的合作社把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起来,训练他们独立管理事务和组织消费,并在这方面把他们培养成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生活的组织者。

另一方面,代表大会认为:(1)只要社会主义的主要目的——对掌握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阶级实行剥夺,还没有实现,合作社所争得的一些改善就极为有限;(2)合作社是纯粹商业性的机构,并且要承受竞争环境的压力,因此有蜕变为资产阶级股份公司的趋势;(3)合作社不是同资本直接作斗争的组织,有可能造成而且也正在造成一种错觉,似乎合作社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

因此,代表大会号召各国工人:(一)加入无产阶级的合作社组织,全面促进它们的发展,并用严格的民主精神来办合作社(收低额的入社金,每人一份股金,等等);(二)通过联合组织中坚持不懈的社会主义的宣传鼓动,来促进工人群众中阶级斗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三)随着参加合作社的人的社会主义觉悟的提高,逐步建立和加强合作社同社会主义政党以及同工会的有机联系;(四)同时,代表大会指出,生产合作社只有成为消费合作社的组成部分,才能对工人阶级的斗争产生影响。

(列宁:《哥本哈根代表大会俄国社会民主党代表团关于合作社的决议草案》全文,1910年8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19卷,第305—306页)

法国社会党多数派的草案是根据饶勒斯的精神拟订的。把合作社捧上了天,并且和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唱一个调子,把合作社标榜为“社会改革”的“必要”因素;含含糊糊地说什么要把合作社从个人的联合组织变成团体的总联合会。对无产阶级合作社和小业主合作社(农业的)不加区别,鼓吹合作社中立,大谈其合作社对社会党承担义务的危害。

(列宁:《哥本哈根国际社会党代表大会关于合作社问题的讨论》,1910年9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19卷,第338—339页)

很明显,这方面反映了两条主要路线:

一条是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路线,承认合作社对这个斗争具有重要意义,认为它是进行这个斗争的工具,是进行这个斗争的辅助手段之一,并且确定了在什么条件下合作社才真正能起这种作用而不致成为纯粹的商业性的企业。

另一条是小资产阶级的路线。它搞乱了合作社在无产阶级阶级斗争中的作用问题,超越这个斗争的范围来谈合作社的意义(即把无产阶级的合作社观和小业主的合作社观混为一谈),合作社的目的规定得很笼统,连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即进步业主和小业主的思想家都能接受。

(列宁:《哥本哈根国际社会党代表大会关于合作社问题的讨论》,1910年9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19卷,第339页)

关于合作社的作用,比利时代表坚持完全正确的原则提法,即合作社是(在一定条件下)无产阶级为“完全剥夺”(expropriationintégrale)资本家阶级,而进行阶级斗争的可能采用的辅助工具之一。

(列宁:《哥本哈根国际社会党代表大会关于合作社问题的讨论》,1910年9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19卷,第342页)

饶勒斯以提出最后通牒的口吻要求对合作社的意义这样写:“合作社有助于工人〈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原文也是这样写的〉为实行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民主化和社会化而作准备”。这是一种含含糊糊的、模棱两可的、小业主的思想家和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理论家都完全可以接受的词句,而饶勒斯最善于玩弄这种词句,也最偏爱这种词句。什么叫“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民主化”?(后来,草案从分委员会又转到委员会,法国代表把资料(moyens)一词改成了力量(forces),但也无济于事。)

(列宁:《哥本哈根国际社会党代表大会关于合作社问题的讨论》,1910年9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19卷,第343页)

我们和盖得一起提出了两点(主要的)修正:第一,把“(合作社)有助于工人为实行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民主化和社会化而作准备”一句改为:“(合作社)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为使生产和交换在资本家阶级被剥夺以后发挥作用而作准备”。这项修正的文字不够通顺,不过它的意思不是说,合作社现在不能帮助工人,而是说,合作社现在正在为之作准备的未来的生产和交换的作用,只有在资本家被剥夺以后才能发挥出来。

(列宁:《哥本哈根国际社会党代表大会关于合作社问题的讨论》,1910年9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19卷,第344—345页)

经济措施(如开办公共食堂之类)是好的,但是它在目前,在英国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前,并不特别重要。目前最重要的是政治斗争。英国资本家很狡猾、机灵、阴险。他们会支持(直接地或间接地)公共食堂,借以转移人们对政治目的的注意力。

(列宁:《致托马斯·贝尔同志》,1921年8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42卷,第92—93页)

为什么说自罗伯特·欧文以来所有的旧日合作社工作者的计划都是幻想呢?因为他们没有估计到阶级斗争、工人阶级夺取政权、推翻剥削者阶级的统治这样的根本问题,而梦想用社会主义来和平改造现代社会。

因此我们有理由把这种“合作”社会主义看作彻头彻尾的幻想,把以为只要实行居民合作化就能使阶级敌人变为阶级朋友、使阶级战争变为阶级和平(所谓国内和平)的梦想,看作浪漫主义的,甚至庸俗的东西。

(列宁:《论合作社》,1923年1月,《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第366—367页)

如果合作社是由党着手建立和领导的,那它对无产阶级就会有很大的益处;而在没有具备这些条件的地方,合作社对于无产阶级就会是有害的,因为合作社能使工人产生小商人的倾向和行会的闭关自守心理,从而损害工人的阶级觉悟。

(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民族、殖民地问题》,《斯大林全集》第1卷,1953年版,第43页)

此件[3]可看。……典型的修正主义,资产阶级走狗的论点。

【注释……[3] 指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一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编印的一份内部刊物上登载的《意共“再生月刊”载文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内有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存在》一文。文章摘录了意共中央机关刊物《再生月刊》一九六○年第一期刊载的《资本主义社会内有没有社会主义经济形式?》一文的以下主要观点:一、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和结构应开始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前,并且是夺取政权的前提。二、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工厂、股份公司、生产合作社和国家资本主义工业是社会主义的新经济形式。三、无产阶级革命不是要去加深资本主义的矛盾,使之爆炸,从而夺取政权,而是要解决这个矛盾。】

(毛泽东:《对资本主义社会内有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存在的论点的批语》,1960年4月24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第158—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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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合作社与社会革命-激流网(作者:风雨如。来源:旗帜日刊。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