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三鹿公司爆出三聚氰胺超标,事后国内大小媒体皆以「毒奶粉」称呼。

以今天的标准看,当初那些媒体用「毒」字来形容三鹿的奶粉,显然属于“用词上考虑不周,缺乏严谨性”,无非都是媒体想要“抓眼球”罢了。

翻看破产的前一年三鹿公布的财报,2007年三鹿的销售额是103亿元——请注意,那可是2007年!那个时候,如今早已每平米十万+的北京四环,当初的房价还在一万元的关口徘徊。

以当年三鹿的体量,旗下的三万员工以及每年的纳税总额足以让地方司法力量为其背书,事发当时,倘若三鹿手腕够硬,一纸起诉书,谁说敢说他们的奶粉有毒?

况且,就在三鹿事发的前几个月,三鹿乳业还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颁奖。

以其当日之势,一纸公文,跨省抓捕,将“造谣”者关押囚禁,把这事儿压下去,简直轻而易举吧!

只可惜,当年的三鹿乳业不算灵光啊!事件爆出之后几个月就被迫宣告破产了。

历史呀,就是不能串起来看。

十年之后,再回看当年三鹿的倒台,我简直想要为他喊冤。

历史车轮,进退自如。

1918年鲁迅先生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狂人日记》,到今天,恰巧100年了。先生用这部小说,大体上临摹了一个精神病人的生活,这个精神病人在自己日记的第一篇就写了这样一句话:

「然而、须十分小心。

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那是在旧中国的社会高压下被逼疯了的精神病人。

是的,他怕的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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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们还能说奶粉「有毒」-激流网(作者:何李。来源:微信公众号“何李圆桌”。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