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产者同生产资料的分离,使劳动者转化为雇佣工人。

一、生产者同生产资料的分离,使劳动者转化为雇佣工人

劳动者的奴役状态是产生雇佣工人和资本家的发展过程的起点。这一发展过程就是这种奴役状态的形式变换,就是封建剥削变成资本主义剥削。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783—784 页。

直接生产者,劳动者,只有当他不再束缚于土地,不再隶属或从属于他人的时候,才能支配自身。其次,他要成为劳动力的自由出卖者,能把他的商品带到任何可以找到市场的地方去,他就必须摆脱行会的控制,摆脱行会关于学徒和帮工的制度以及关于劳动的约束性规定。因此,使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的历史运动,一方面表现为生产者从隶属地位和行会束缚下解放出来,对于我们的资产阶级历史学家来说,只有这一方面是存在的。但是另一方面,新被解放的人只有在他们被剥夺了一切生产资料和旧封建制度给予他们的一切生存保障之后,才能成为他们自身的出卖者。而对他们的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783 页。

货币和商品,正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一样,开始并不是资本。它们需要转化为资本。但是这种转化本身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这些情况归结起来就是:两种极不相同的商品所有者必须互相对立和发生接触;一方面是货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他们要购买别人的劳动力来增殖自己所占有的价值总额,另一方面是自由劳动者,自己劳动力的出卖者,、也就是劳动的出卖者。自由劳动者有双重意义,他们本身既不像奴隶、农奴等等那样,直接属于生产资料之列,也不像自耕农等等那样,有生产资料属于他们,相反地,他们脱离生产资料而自由了,同生产资料分离了,失去了生产资料。商品市场的这种两极分化,造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条件。资本关系以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为前提。资本主义生产一旦站稳脚跟,它就不仅保持这种分离,而且以不断扩大的规模再生产这种分离。因此,创造资本关系的过程,只能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使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因此,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所以表现为“原始的”,因为它形成资本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的前史。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782—783 页。

他(指资本家。编者)只有使他所预付的可变资本的价值同活劳动相交换,即对活劳动进行剥削,才能把这个价值转化为一个更大的价值。但是,他只有同时预付实现这种劳动的条件,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像,机器和原料,也就是说,他只有把他所占有的一个价值额转化为生产条件的形式,才能对这种劳动进行剥削,他所以是一个资本家,能完成对劳动的剥削过程,也只是因为他作为劳动条件的所有者同只是作为劳动力的占有者的工人相对立。还在前面第一卷就已经指出,正是非劳动者对这种生产资料的占有,使劳动者变成雇佣工人,使非劳动者变成资本家。

马克思:《资本论》第 8 卷(发表于 1894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5卷第 49 页。

我们已经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常趋势和发展规律,是使生产资料越来越同劳动分离,分散的生产资料越来越大量集中成群,因此,劳动转化为雇佣劳动,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

马克思:《资本论》第 8 卷(发表于 1894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5卷第 1000 页。

……最初的资本家就已经遇到了现成的雇佣劳动形武。但是,那时雇佣劳动是一种例外,一种副业,一种救急办法,一种暂时措施。不时出去打短工的农业劳动者都有自己的只能借以糊口的几亩土地。行会制度规定今天的帮工明天可以成为师傅。但是,生产资料一旦变为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并集中于资本家手中,情形就改变了。个体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变得愈来愈没有价值;他们除了受雇于资本家就没有别的出路。雇佣劳动以前是一种例外和救急办法,现在成了整个生产的通例和基本形式,以前是一种副业,现在成了工人的唯一职业。暂时的雇佣劳动者变成了终身的雇佣劳动者。此外,由于同时发生的封建制度的崩溃,由于封建主扈从人员被解散,农民被逐出自己的家园等等,终身的雇佣劳动者大量增加了。集中于资本家手中的生产资料和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生产者彻底分裂了。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1890 年 1 月—8 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 卷第 232 页。

 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劳动阶级的生活条件也各不相同,它在同有产阶级和统治阶级的关系上所处的地位也各不相同,在古代,正像现代在许多落后国家、甚至美国南部一样,劳动者是主人的奴隶。在中世纪,劳动者是土地占有者贵族的农奴,直到今天这种农奴在匈牙利、波兰和俄国都还残存着。此外,在中世纪,甚至在产业革命前,城市里还有在小资产阶级师傅那里做工的手工业者帮工,随着手工工场的发展,就渐渐地出现了受大资本家雇佣的手工工场工人。

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1847 年 10 月—11 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 卷第 359—360 页。

 在现在这个社会中,分离(指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编者)表现为正常的关系。因此,在实际上没有分离的地方,也假定有分离,并且像刚才已经指出的,这在一定意义上是正确的;因为(和例如古罗马,挪威以及美国西北部的社会关系不同)在这里,结合表现为某种偶然的东西,而分离却表现为某种正常的东西,因此,即使在各种不同的职能结合在一个人身上的地方,分离还是被作为一定的关系来坚持。这里表现得非常明显:资本家本身不过是资本的职能,工人本身不过是劳动能力的职能。并且这是一条规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这些职能分配在不同的人身上,而且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手工业者或农民,不是逐渐变成剥削别人劳动的小资本家,就是丧失自己的生产资料(最常见的是后一种情况,即使他仍然是生产资料的名义上的所有者,例如农民在抵押借款的时候就是这样),变成雇佣工人。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的发展趋势。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6 卷第 441 页。

 工场手工业分工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形式,——它在当时的基础上只能在资本主义的形式中发展起来,——只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即靠牺牲工人来加强资本(人们把它叫做社会财富,“国民财富”等等)自行增殖的一种特殊方法。工场手工业分工不仅只是为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而且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来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它生产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条件。因此,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又是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第 403 页

 资本的原始积累,即资本的历史起源,究竟是指什么呢?既然它不是奴隶和农奴直接转化为雇佣工人,因而不是单纯的形式变换,那末它就只是意味着直接生产者的被剥夺,即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解体。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829 页。

 在原始积累的历史中,对正在形成的资本家阶级起过推动作用的一切变革,都是历史上划时代的事情,但是首要的因素是: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的剥夺,形成全部过程的基础。这种剥夺的历史在不同的国家带有不同的色彩,按不同的顺序、在不同的历史时代通过不同的阶段。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784 页。

 由于封建家臣的解散和土地断断续续迫到暴力剥夺而被驱逐的人,这个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它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场手工业所吸收。另一方面,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的纪律。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盗贼、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因此,十五世纪末和整个十六世纪,整个西欧都颁布了惩治流浪者的血腥法律。现在的工人阶级的祖先,当初曾因被迫变成了流浪者和贫民而受到惩罚。法律把他们看作“自愿的”罪犯,其依据是:只要他们愿意,是可以继续在已经不存在的旧的条件下劳动的。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802—803 页。

 被暴力剥夺了土地、被驱逐出来而变成了流浪者的农村居民,由于这些古怪的恐怖的法律,通过鞭打、烙印、酷刑,被迫习惯于雇佣劳动制度所必需的纪律。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805 页。

 

二、生产者变为雇佣工人在欧美俄的情形

雇佣工人阶级是在十四世纪下半叶产生的,它在当时和后一世纪内只占居民中很小的一部分,它的地位受到农村的独立农民经济和城市的行会组织的有力的保护。在农村和城市,雇主和工人在社会上是接近的。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只是形式上的,就是说,生产方式本身还不具有特殊的资本主义的性质。资本的可变要素大大超过它的不变要素。因此,对雇佣劳动的需求随着资本的积累而迅速增加,而雇佣劳动的供给只是缓慢地跟在后面。后来变成资本积累基金的一大部分国民产品,在当时还是工人的消费基金。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806 页。 

在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随之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的盗窃,使暴力剥夺人民群众的过程得到新的惊人的推动。在宗教改革的时候,天主教会是英国相当大一部分土地的封建所有者。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抛进了无产阶级行列。很大一部分教会地产送给了贪得无厌的国王宠臣,或者非常便宜地卖给了投机的租地农场主和市民,这些人把旧的世袭佃户大批地赶走,把他们耕种的土地合并过来。法律保证贫苦农民对一部分教会什一税的所有权,也被暗中取消了。伊丽莎白女王一次巡视英国之后叫喊说:“穷人到处受苦难。”在她执政的第四十三年,终于不得不通过征收济贫税而正式承认有需要救济的贫民。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789 页。

 公有地——同刚才谈的国有土地完全不同——是一种在封建制度掩护下保存下来的古代日耳曼制度。我们已经知道,对公有地的暴力掠夺大都伴有变耕地为牧场的现象,它开始于十五世纪末,在十六世纪还在继续下去。但是,当时这一过程是作为个人的暴力行为进行的,立法曾同这种暴力行为斗争了一百五十年而毫无效果。十八世纪的进步表现为:法律本身现在成了掠夺人民土地的工具,虽然大租地农场主同时也使用自己独立的私人小办法。这种掠夺的议会形式就是“公有地圈围法”,换句话说,是地主借以把人民的土地当作私有财产赠送给自己的法令,是剥夺人民的法令。弗.摩.伊登爵士企图把公有地说成是代替封建主的大土地所有者的私有地,但是他自己把这种狡黠的辩护词否定了,因为他要求“为公有地的圈围制定一般性的议会法令”,即承认要把公有地变成私有地必须由议会采取非常措施,另一方面,他又要求立法对被剥夺的贫苦者给予“赔偿”。

当任意租户,即按一年期限租佃土地的小租地农民,一群奴隶般地完全听大地主摆布的人,代替独立的自耕农时,对国有土地的掠夺,特别是对公有地的不断的盗窃,促使在十八世纪叫做资本租地农场或商人租地农场的大租地农场增长,并且促使农村居民变成无产阶级,把他们“游离”出来投向工业。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792—793 页。

 资本主义制度却正是要求人民群众处于奴隶地位,使他们本身转化为雇工,使他们的劳动资料转化为资本。在这一过渡时期中,立法也曾力图使农业雇佣工人的小屋保有四英亩土地,并且禁止他们以自己的小屋招揽房客。1627 年,在查理一世的时候,丰特米尔的罗吉尔.克罗克在丰特米尔的领地上修建一座小屋时,还因没有拨出四英亩土地作为小屋的永久附属物而被判罪;1638 年,在查理一世的时候,还任命了一个皇家委员会来监督旧法律的实施,特别是关于四英亩土地的法律的实施;克伦威尔还禁止在伦敦周围四哩的地区内修建未附有四英亩土地的房屋。在十八世纪上半叶,如果农业工人的小屋未附有一二英亩土地,他还会到法院去控告。但是现在,如果小屋附有一个小园子,或者在远离小屋的地方可以租到一点点土地,就是很幸运的了。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发表于 1867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 788—789 页。

 第三个土地占有者阶级是自耕农,即小块土地所有者,他们自己耕种土地,耕作方法通常还是祖传的美好的旧时代的简陋方法;这个阶级在英国也已经消失了,社会革命剥夺了它,结果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况:当法国的大地产被暴力分割时,英国的小块土地却被大地产侵占和吞没。和自耕农同时存在的还有小租佃者,他们通常除种地外还从事织布;这些人在现代的英国同样找不到了;现在几乎全部土地都划分成为数不多的大田庄,并以田庄为单位出租。大租佃者的竞争把小租佃者和自耕农从市场上、排剂了出去,使他们破了产,于是他们就变成了雇农和靠工资生活的织工,这些人中间有大批人流入城市,使城市以这样惊人的速度扩大了起来。

恩格斯:《英国状况十八世纪》(1844 年 2 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第 665 页。

 在美国,有两种情况长期阻碍着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可避免的后果充分显露出来。这就是:私人购买土地容易和廉价以及移民的流入。在许多年中,这使得大多数的美国本地居民在年轻力壮的时候就“退出”雇佣劳动,变成农场主、商人或雇主,而沉重的雇佣劳动,当一辈子无产者的境遇,多半落到移民的身上。但是美国已经度过这个早期阶段。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已经消失,更为无边无际的大草原越来越快地从国家和各州的手里转到私有者手里。防止无产者形成一个固定阶级的大安全阀,实际上已经不起作用了。美国目前存在着一个终身的甚至世袭的无产者阶级。一个六千万人口的国家,一个正在顽强地——而且十分有可能成功地——力图成为世界上主导工业国的国家,是不能经常给自己输入雇佣工阶级的,即使每年有五十万移民流入也不行。资本主义制度的趋向是要使社会彻底分裂成两个阶级——一方面是少数的百万富翁,另一方面是广大的雇佣工人群众,这种趋向,尽管经常受其他的社会因素的反对和抵抗,在美国还是比在其他地方表现得强有力;结果就形成了美国本地的雇佣工人阶级,诚然,他们和移民比起来是雇佣工人阶级中的贵族,但是他们一天天地愈来愈觉悟到他们和移民的团结,日益尖锐地感觉到自己注定要终身从事雇佣劳动,因为他们还记得过去他们比较容易地上升到较高的社会阶梯的那些日子。所以美国工人阶级运动一开始就具有真正美国的毅力,既然大西洋彼岸事变的发展至少要比欧洲快一倍,那末我们也许还可以看到,美国将怎样在这方面也占居主导地位。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美国版附录》(1886 年 2 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1 卷第 296 页。

 谈到俄国的大机器工业(我国工业最大的和最重要的部门正在迅速采取这种形式),不管我国有什么样的独特性,它也具有和其余整个资本主义西方相同的属性,它已绝对不容许工人和土地的联系保持下去了。例如捷勉齐也夫就用确切的统计材料证明了这件事实,他(完全和马克思无关)根据这些材料做出结论说,机械生产是和工人完全离开土地的现象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这一研究再次证明俄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劳动者和土地的联系已很微弱,有产者(货币占有者、包买主、富农、手工工场主等等)的势力已很稳固,只要技术再进一步,“农民”(??早就是靠出卖劳动力过活的)就要变成纯粹的工人了。

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1894 年),《列宁全集》第 1 卷第 189—190 页。

 民粹派喜欢把俄国“占有土地”的农民和西欧资本主义对立起来,毫无疑问这同样只能证明他们不懂得什么是资本主义。作者十分正确地指出,在西方某些地方也保存着“农民的半自然经济”,但这个事实无论在西方或在俄国,既不能排除商品生产的优势,也不能排除绝大多数生产者从属于资本的现象;这种从属要经过许多阶段才能发展到它的最高点,虽然马克思对这种情形做过十分确切的说明,但民粹派总是忽视这些阶段。这种从属首先从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开始,然后转到工业资本主义中去。而工业资本主义起初在技术上也十分简陋,同旧的生产制度没有什么区别,后来才组织工场手工业,这种工场手工业仍然以手工劳动为基础,建立在占优势的手工业上面,并不破坏雇佣工人同土地的联系,最后才以大机器工业完成自己的发展。只有后面这个最高阶段才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点,只有它才使工人被剥夺净尽,像鸟一样自由,只有它才使资本主义具有(无论在物质方面或社会方面)“统一的作用”(民粹派惯于把这种意义同一般资本主义联系起来),只有它才把资本主义的“产儿”和资本主义对立起来。

列宁:《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1894年),《列宁全集》第 1 卷第 415 页。

 雇佣工人阶级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农民分裂为下述两个阶层的过程,即(1)把农业看做工业的农场主,(2)雇佣工人。这个过程通常叫做农民的分化。在俄国,这个过程表现得特别突出。早在封建制度时代,经济学家就觉察到了这个过程形成的特点。

这个过程进行得很不平衡。在雇佣工人阶级形成的同时,我们还看到,既有宗法制度存在,又有新的资本主义制度在形成。雇佣工人阶级用这种或那种方式同土地保持着联系,因此这个过程的形式也就十分纷繁。

列宁:《对欧洲和俄国的土地问题的马克思主义观点》(1903 年 2 月),《列宁全集》第 6 卷第 307 页。

 在我们考察的资本主义低级阶段中,手工业者通常还几乎没有从农民中分化出来。手工业同农业的结合在使农民分化日益尖锐和加深的过程中起着极重要的作用:富裕的和殷实的业主开设作坊,从农村无产阶级中雇用工人,积蓄货币资金来从事商业和高利贷业务。相反地,贫苦农民的代表者则提供雇佣工人、为包买主工作的手工业者以及受商业资本势力压迫最甚的低级的手工业者一小业主。因此,手工业同农业的结合使资本主义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使这种关系从工业扩展到农业,或从农业扩展到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工业同农业的分离,在这个阶段上表现出来的还是萌芽状态,但是它毕竟已经表现出来了,而且(特别重要的是)它的表现与民粹派所想象的完全不同。民粹派在说到手工业不“危害”农业时,把这种危害看作是由于从事有利的手工业而抛弃农业。但是,对问题的这种提法是一种捏造(而不是从事实中得出的结论),而且是很坏的捏造,因为它忽视了那些渗透着全部农民经济结构的矛盾。工业与农业分离是同农民的分化相联系的,是在农村的两极通过不同的道路进行的:少数富裕户开办工业作坊,扩大工业作坊,改善农业,雇用雇农来从事农业,把全年的大部分时间用在手工业上,而且(在手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认为更合适的是使工业企业从农业企业中分离出来,即把农业交给家庭的其他成员或出卖建筑物、牲畜等等,把自己变成小市民,变成商人。在这种情况下,农业中的企业关系是在工业同农业分离之前形成的。在农村的另一极,工业同农业的分离,就是贫苦农民日益破产和变成雇佣工人(手工业的和农业的)。在农村中的这一极,不是有利于手工业,而是贫困和破产迫使人们抛弃土地,而且不仅抛弃土地,还要抛弃独立的手工业劳动,工业同农业分离的过程在这里就是剥夺小生产者的过程。

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1894 年),《列宁全集》第 8 卷第 335—337页。

 党纲首先谈到大工厂的迅速发展,因为这是现代俄国的主要现象,它彻底改变了一切旧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劳动阶级的生活条件。在旧的条件下,几乎全部财富都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小业主生产的。人们当时定居在乡村,生产的大部分产品不是为了自己消费,就是为了附近村落的小市场,这些小市场与附近其他市场很少联系。为地主做工的也是这些小业主,地主强迫他们生产的产品主要是为了自己消费。家庭产品则交给手工业者去加工,手工业者也是住在乡村,或者到附近村庄去招揽一些工作。

农民解放以后,许多人的生活条件起了根本变化:小手工业作坊开始被飞快发展起来的大工厂所代替;这些大工厂排挤了小业主,把他们变成雇佣工人,强迫成千上万的工人在一起做工,生产大量商品在全俄各地出售。

列宁:《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及共说明》(1895—1896),《列宁全集》第 2 卷第 7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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