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马克思
1847年12月下半月
《雇佣劳动与资本》是马克思根据他于1847年12月下半月在布鲁塞尔德国工人协会所作的讲演而写的。约·魏德迈抄写的标题为《工资》的手稿被保存了下来,这部手稿跟《新莱茵报》上发表的本文几乎完全一致。1848年初,马克思试图在布鲁塞尔发表这部著作。可是,由于马克思被逐出比利时而未能出版。
这部著作以《新莱茵报》社论的形式于1849年4月5—8日和11日首次发表,标题为《雇佣劳动与资本》。由于马克思暂时离开科伦,后来又由于德国政局更加紧张以及《新莱茵报》的停刊,这些文章的刊载遂告中断。
《雇佣劳动与资本》的首次发表,就已经促进了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在德国工人中的传播。例如,根据科伦工人联合会委员会的决定,马克思的这些文章曾被推荐给科伦和其他城市的工人联合会讨论。
《新莱茵报》停刊后,马克思曾想出版《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单行本,但是他未能亲自实现这个想法。这部著作的单行本于1880年在布勒斯劳首次出版,马克思未能参与其事。1881年又在同一地方再版。在恩格斯的参加下,这部著作于1884年又在霍廷根—苏黎世出版,并附有恩格斯写的一篇关于该书发表经过的简短序言。《雇佣劳动与资本》的第一种外文译本是俄译本(根据1880年德文版译出);该译本于1883年在日内瓦出版。
1891年,为了在工人中进行宣传,这本小册子又出了一种新版,由恩格斯校订并作序。在这一版本中,恩格斯作了某些修改和补充,以使文章的叙述符合于马克思经济学说的进一步发展。关于正文的重新校订,恩格斯在序言中这样写道:“我所作的一切更改,归纳起来只有一点。凡在原稿上是说工人为取得工资而向资本家出卖自己的劳动的地方,在现在的本子上都改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接着,恩格斯论证了作这种更改的必要性。
所发表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仍然是不完全的。马克思于1847年12月写的手稿《工资》(见本卷第635—660页)可以作为正文的部分补充。
在本卷中,马克思的这部著作的俄译文译自《新莱茵报》。凡恩格斯在1891年的单行本中所作的重要增加或更改,均用蓝色加粗字体显示,被删除的原内容也放在括号内用蓝色加删除线附后,并加有注释,如:劳动力(原:劳动)。这部著作的章节是按《新莱茵报》发表时的样子划分。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一
科伦4月4日①。
我们听到了各方面的责难,说我们没有详述构成现代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物质基础的经济关系。我们只是当这些关系在政治冲突中直接表现出来的时候,才有意地讲到过这些关系。
过去首先必须从日常历史进程中去考察阶级斗争,并根据已有的和每天新出现的历史材料来从经验上证明:当实现了二月革命和三月革命的工人阶级遭到失败的时候,它的敌人(在法国是资产阶级共和派,在整个欧洲大陆则是反对过封建专制制度的资产阶级和农民阶级)也同时被战胜了;法国“正直的共和国”的胜利,同时也就是以争取独立的英勇战争响应了二月革命的那些民族的失败;最后,随着革命工人的失败,欧洲又落到了过去那种受双重奴役即受英俄两国奴役的地位。巴黎的六月斗争,维也纳的陷落,1848年柏林十一月的悲喜剧,波兰、意大利和匈牙利的拚命努力,爱尔兰的严重饥荒——这些就是那些集中表现了欧洲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的主要事件。我们曾经根据这些实例证明过:任何一次革命起义,不论它的目的仿佛距离阶级斗争多么远,在革命的工人阶级没有获得胜利以前,都是不免要失败的;任何一种社会改革,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封建反革命没有在世界战争中较量一下以前,都是要成为空想的。在我们的阐述中,也如在现实中一样,比利时和瑞士都是大历史画中的两幅悲喜剧式的、漫画式的世俗画:前者是资产阶级君主制的典型国家,后者是资产阶级共和制的典型国家,两者都自以为既跟阶级斗争无关,又跟欧洲革命无关。
现在,在我们的读者看到了1848年以波澜壮阔的政治形式展开的阶级斗争以后,我们想更切近地考察一下资产阶级的生存及其阶级统治和工人的奴役地位所依为基础的经济关系本身,也就适当其时了。
我们分三大部分来加以说明:
(1)雇佣劳动对资本的关系,工人的奴役地位,资本家的统治;
(2)中等资产阶级和所谓的市民等级(原:农民等级)在现存制度下必然发生的灭亡过程;
(3)欧洲各国资本家阶级在商业上受世界市场霸主英国的奴役和剥削的情形。
我们力求说得尽量简单和通俗,我们就当读者连最起码的政治经济学概念也没有。我们希望工人能明白我们的解说。加之,在德国到处对一些最简单的经济关系的了解都极端无知和十分混乱,从特许的现存制度的辩护者到冒牌的社会主义者和未被承认的政治天才都莫不如此,这种人在四分五裂的德国比“诸侯王爷”还多。
我们首先来讲第一个问题:什么是工资?它是怎样决定的?
假如问工人们:“你们的工资是多少?”,那末一个工人回答说:“我做一天工从资本家那里得到一马克(原:法郎)②。”;另一个工人回答说:“我得到两马克”,等等。由于他们工作的劳动部门不同,他们每一个人因(删除原:劳动了一定的时间或)做了一定的工作(譬如,织成一尺麻布或排好一个印张的字)而从各自的资本家那里得到的货币数量也不同。尽管他们得到的货币数量不同,但是有一点是一致的:就是工资是资本家为了偿付劳动一定时间或完成一定工作而支出的一笔货币。
可见,看起来仿佛资本家是用货币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原:劳动)③。工人是为了货币而向资本家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但这只是表面情形。实际上,他们是为了货币向资本家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资本家以一日、一周、一月等等为期购买这个劳动力。而当他把劳动力买到手以后,他就使用它,迫使工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劳动。资本家用以购买工人劳动力的那个货币量,譬如说两马克,也可以买到两磅糖或一定数量的其他某种商品。他用以购买两磅糖的两马克,就是两磅糖的价格。他用以购买十二小时劳动力使用(原:劳动)的两马克,就是十二小时劳动力的价格。可见,劳动力是一种商品,是和沙糖一模一样的商品。前者是用钟点来计量的,后者是用重量来计量。
工人拿自己的商品即劳动力去换得资本家的商品,即换得货币,并且这种交换是按一定的比率进行。一定量的货币交换一定量的劳动力使用时间。织布工人的十二小时劳动交换两马克。但是,难道这两马克不是代表其他一切可以用两马克买到的商品吗?可见,实质上工人是拿他自己的商品即劳动交换各种各样的(删除原:其他)商品,并且是按一定的比率变换的。资本家付给他两马克,就是为交换他的劳动日而付给了他一定量的肉,一定量的衣服,一定量的劈柴,一定量的灯光,等等。可见,这两马克是表现劳动力跟其他商品相交换的比例,即表现他的劳动力的交换价值。商品通过货币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也就称为商品的价格。所以,工资只是通常被称为劳动价格的劳动力价格(原:劳动价格)的特种名称,是只能存在于人的血肉中的这种特殊商品价格的特种名称。
拿任何一个工人来说,比如拿一个织布工人来说吧。资本家(原:资产者)④供给他一架织布机和一些纱。织布工人动手工作,纱变成了布。资本家把布拿去,卖了——比方说——二十马克。织布工人的工资是不是这块布中的一份,二十马克中的一份,他的劳动产品中的一份呢?绝对不是。因为这个织布工人是在布还没有卖出很久以前,甚至可能是在布还没有织成很久以前就得到了自己的工资的。可见,资本家支付的这笔工资并不是来自他卖布所赚的那些货币,而是来自他原来储备的货币。织布工人从资本家那里领来使用的织布机和纱不是他的产品,同样,他用自己的商品即劳动力交换所得的那些商品也不是他的产品。可能有这样的情形:资本家给自己的布找不到一个买主。他出卖布所赚的钱,也许甚至不能捞回他用于开销工资的款项。也有可能他出卖布所得的钱,比他付给织布工人的工资数目大得多。这一切都与织布工人毫不相干。资本家拿自己的一部分现有财产即一部分资本去购买织布工人的劳动力,这就同他拿他的另一部分资本去购买原料(纱)和劳动工具(织布机)完全一样。购买了这些东西(其中包括生产布所必需的劳动力)以后,资本家就用只是属于他的原料和劳动工具进行生产。当然,我们这位善良的织布工人现在也属于劳动工具之列,他也做织布机一样在产品中或在产品价格中是没有份的。
所以,工资不是工人在他所生产的商品中占有的一份。工资是原有商品中由资本家用以购买一定量的生产劳动力的那一部分。
总之,劳动力是一种商品,是由其所有者即雇佣工人出卖给资本的一种商品。他为什么出卖它呢?为了生活。
可是,劳动力在动作中的表现,劳动是工人本身的生命活动,是工人本身的生命的表现。工人正是把这种生命活动出卖给别人,以获得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可见,工人的生命活动对于他不过是使他能生存的一种手段而已。他是为生活而工作的。他甚至不认为劳动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相反地,对于他来说,劳动就是牺牲自己的生活。劳动力是已由他出卖给别人的一种商品。因此,他的活动的产物也就不是他的活动的目的。工人为自己生产的不是他织成的绸缎,不是他从金矿里开采出的黄金,也不是他盖起的高楼大厦。他为自己生产的是工资,而绸缎、黄金、高楼大厦对于他都变成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也许是变成棉布上衣,变成铜币,变成某处地窖的住所。一个工人在一昼夜中有十二小时在织布、纺纱、钻孔、研磨、建筑、挖掘、打石子、搬运重物等等,他能不能认为这十二小时的织布、纺纱、钻孔、研磨、建筑、挖掘、打石子是他的生活的表现,是他的生活呢?恰恰相反,对于他来说,在这种活动停止以后,当他坐在饭桌旁,站在酒店柜台前,睡在床上的时候,生活才算开始。在他看来,十二小时劳动的意义并不在于织布、纺纱、钻孔等等,而在于这是挣钱的方法,挣钱使他能吃饭、喝酒、睡觉。假如说蚕儿吐丝作茧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那末它就可算是一个真正的雇佣工人。
劳动力并不向来就是商品。劳动并不向来就是雇佣劳动、即自由劳动。奴隶就不是把他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奴隶主,正如耕牛不是向农民卖工一样。奴隶连同自己的劳动力一次而永远地卖给自己的奴隶主。奴隶是商品,可以从一个所有者手里转到另一个所有者手里。奴隶本身是商品,但劳动力却不是他的商品。农奴只出卖自己的一部分劳动力。不是他从土地所有者方面领得报酬;相反地,土地所有者从他那里收取贡赋。农奴是土地的附属品,替土地所有者生产果实。相反地,自由工人自己出卖自己,并且是零碎地出卖。他每天把自己生命中的八小时、十小时、十二小时、十五小时拍卖给出钱最多的人,拍卖给原料、劳动工具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即拍卖给资本家。工人既不属于私有者,也不属于土地,但是他每日生命的八小时、十小时、十二小时、十五小时却属于它的购买者。工人只要愿意,就可以离开雇用他的资本家,而资本家也可以随意辞退工人,只要工人不能再使他获得利益或者不能使他获得预期的利益,他就可以辞退。但是,工人是以出卖劳动力做为其工资的唯一来源,如果他不愿饿死,就不能离开整个购买者阶级即资产阶级。工人不是属于某一个资本家,而是属于整个资产阶级;至于工人给自己寻找一个雇主,即在资产阶级中间寻找一个买主,那是工人自己的事情。
现在,在更详细地谈论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关系以前,我们先简短地叙述一下在决定工资时起作用的一些最一般的条件。
我们已经说过,工资是一定商品——劳动力的价格。所以,工资由那些决定其他一切商品价格的规律决定。
那末,试问:商品的价格是怎样决定的呢?
二
科伦4月5日。
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决定的?
它是由买主和卖主之间的竞争即供求关系决定。决定商品价格的竞争是三方面。
同一种商品,有许多不同的卖主供应。谁以最便宜的价格出卖同一质量的商品,谁就一定会战胜其他卖主,从而保证自己有最大的销路。于是,各个卖主彼此间就进行争夺销路、争夺市场的斗争。他们每一个人都想出卖商品,都想尽量多卖,如果可能,都想由他一个人独卖,而把其余的卖主排挤掉。因此,一个人就要比另一个人卖得便宜些。于是卖主之间就发生了竞争,这种竞争降低他们所供应的商品的价格。
但是买主之间也有竞争,这种竞争反过来提高所供应的商品的价格。
最后,买主和卖主之间也有竞争。前者想买得尽量便宜些,后者却想卖得尽量贵些。买主和卖主之间的这种竞争的结果怎样,要依上述竞争双方的对比关系怎样来决定,就是说要看是买主阵营里的竞争激烈些,还是卖主阵营里的竞争激烈些。产业把两支军队抛到战场上对峙,其中每一支军队内部又发生内讧。战胜敌人的是内部冲突较少的那支军队。
假定说,市场上有一百包棉花,而买主们却需要一千包。在这种情形下,需求比供应大十倍,因而买主之间的竞争就会很激烈;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都竭力设法也要至少搞到一包。如果可能,就把一百包全都搞到手里。这个例子,并不是随意虚构的。在商业史上有过这样一些棉花歉收的时期,那时几个资本家彼此结成联盟,不只想把一百包棉花都收买下来,而且想把世界上的全部存棉都收买下来。这样,在我们前述的情形下,每一个买主都力图排挤掉另一个买主,出较高的价格收买每包棉花。棉花的卖主们看见敌军队伍里发生极剧烈的内讧、并完全相信他们的一百包棉花都能卖掉,因此他们就严防自己内部打起架来,以免在敌人竞相抬高价格的时候降低自己商品的价格。于是卖主阵营里忽然奠定了和平。他们冷静地叉着双手,像一个人似地对抗买主;只要那些最热衷的买主出价又没有一定的限度,那卖主的贪图也就会没有止境了。
可见,某种商品的供应低于需求,那末这种商品的卖主中间的竞争就会很弱,甚至于完全没有竞争。卖主中间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减弱,买主中间的竞争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加剧。结果便是商品价格或多或少显著地上涨。
大家知道,较为常见的是产生相反后果的相反情形:供应大大超过需求,卖主中间拚命竞争,买主少,商品贱价拍卖。
但是,价格上涨和下跌是什么意思呢?高价和低价是什么意思呢?沙粒在显微镜下就显得高,宝塔比起山岳来就显得低。既然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那末供求关系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让我们随便问一个资本家吧。他会像新即位的亚历山大大帝一样,马上毫不犹豫地利用乘法表来解开这个形而上学的纽结。他会对我们说,假如我生产我出卖的这个商品的费用是一百马克,而我把它卖了一百一十马克(自然是在一年期满后),那末这是一种普通的、老实的、正当的利润。假如我在进行交换时得到了一百二十或一百三十马克,那就是高额利润。假如我得到了整整二百马克,那就会是特高的巨额利润。对于这个资本家来说,究竟什么是衡量利润的尺度呢?这就是他的商品的生产费用。假如他拿自己的商品换来的一定数量的别种商品,其生产费用少于他的商品的生产费用,那他就算亏本。可是假如他拿自己的商品换来的一定数量的别种商品,其生产费用大于他的商品的生产费用,那他就算赢利。他是以生产费用作为零度,根据他的商品的交换价值在零度上下的度数来测定他的利润的升降。
由此可见,供求关系的改变,引起价格的上涨或下跌,引起高价或低价。
假如某一种商品的价格,由于供应不足或需求剧增而大大上涨,那末另一种商品的价格就不免要相应地下跌,因为商品的价格不过是以货币来表示的别种商品和它交换的比率。举例说,假如一尺绸缎的价格从五马克上涨到六马克,那末白银的价格对于绸缎来讲就下跌,其他一切商品也都是这样,它们的价格虽然没有改变,但比起绸缎来却是跌价了。这时若要交换得原来那么多的绸缎,就必须拿出更多的商品。
商品价格上涨会产生什么后果呢?大量资本将涌向繁荣的产业部门中去,而这种资本流入较为有利的产业部门中去的现象,要继续到该部门的利润跌落到普通水平时为止,或者更确切些说,要继续到该部门产品的价格由于生产过剩而跌落到生产费用以下时为止。
反之,假如某一种商品的价格跌落到它的生产费用以下,那末资本就要从该种商品生产部门中流出去。除了该工业部门已经不合时代要求,因而必然衰亡以外,该商品的生产,即该商品的供应,就要因为资本的这种外流而缩减,直到该商品的供应和需求相适应为止,就是说,直到该商品的价格重新上涨到它的生产费用水平,或者更确切些说,直到供应低于需求,即直到商品价格又上涨到它的生产费用以上为止,因为商品的现时价格总是高于或低于它的生产费用。
由此可见,资本是不断地从一个生产部门向另一个生产部门流出或流入。价格高就引起资本的过分猛烈的流入,价格低就引起资本的过分猛烈的流出。
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研究问题时能够证明:不仅供应,连需求也由生产费用决定。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就未免离题太远了。
我们刚才说过,需求和供应的波动,每次都把商品的价格引导到生产费用的水平。固然,商品的实际价格始终不是高于生产费用,就是低于生产费用;但是,上涨和下降是相互抵销的。因此,在一定时间内,如果把工业中的资本流入和流出总合起来看,就可看出各种商品是依其生产费用而互相交换的,所以它们的价格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
价格由生产费用决定这一点,不应当了解成像经济学家们所了解的那种意思。经济学家们说,商品的平均价格等于生产费用;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个规律。他们把价格的上涨被价格的下降所抵销,而下降则被上涨所抵销这种无政府状态的变动看作偶然现象。那末,同样也可以(另一些经济学家就正是这样做的)把价格的波动看作规律,而把价格由生产费用决定这一点看作偶然现象。可是实际上,只有在这种波动的进程中,价格才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我们细加分析时就可以看出,这种波动起着极可怕的破坏作用,并像地震一样震撼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这种无秩序状态的总运动就是它的秩序。在这种产业无政府状态的进程中,在这种循环运转中,竞争可以说是拿一个极端去抵销另一个极端。
由此可见,商品价格是由生产费用这样来决定的:某些时期,某种商品的价格超过它的生产费用,另一些时期,该商品的价格却下跌到它的生产费用以下,而抵销以前超过的时期,反之亦然。当然,这不是就个别产业的产品来说的,而只是就整个产业部门来说的。所以,这同样也不是就个别产业家来说的,而只是就整个产业家阶级来说的。
价格由生产费用决定,就等于说价格由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因为构成生产费用的是:
(1)原料和劳动工具损耗部分(原:劳动工具),即产业产品,它们的生产耗费了一定数量的工作日,因而也就是代表一定数量的劳动时间;
(2)直接劳动,它也是以时间计量的。
一般调节商品价格的那些最一般的规律,当然也调节工资,即调节劳动力价格。
劳动报酬忽而提高,忽而降低,是依供求关系为转移的,依购买劳动力的资本家和出卖劳动力的工人之间的竞争情形为转移。工资的波动一般是和商品价格的波动相适应的。可是,在这种波动的范围内,劳动的价格是由生产费用即为创造劳动力这一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来决定的。
那末,劳动力本身的生产费用究竟是什么呢?
这就是为了使工人保持其为工人并把他训练成为工人所需要的费用。
因此,某一种劳动所需要的训练时间愈少,工人的生产费用也就愈少,他的劳动的价格即他的工资也就愈低。在那些几乎不需要任何训练时间,只要有工人的肉体存在就行的产业部门里,为造成工人所需要的生产费用,几乎只归结为维持工人生存及其劳动能力所需要的商品。因此,工人的劳动的价格由必需生活资料的价格决定。
可是,这里还应该注意到一种情况。
工厂主在计算自己的生产费用,并根据生产费用计算产品的价格的时候,是把劳动工具的损耗也计算在内的。譬如说,假如一架机器值一千马克,使用期限为十年,那末他每年就要往商品价格中加进一百马克,以便在十年期满时有可能用新机器来更换用坏的机器。同样,简单劳动力的生产费用中也应加入延缓工人后代的费用,即使工人阶级能够繁殖后代并用新工人来代替失去劳动能力的工人的费用。所以,工人的损耗也和机器的损耗一样,是要计算进去的。
总之,简单劳动力的生产费用就是维持工人生存和延续工人后代的费用。这种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的费用的价格就是工资。这样决定的工资就叫做最低工资。这种最低工资,也和商品价格一般由生产费用决定一样,不是就单个人来说的,而是就整个种属来说的。单个工人所得,千百万工人所得,不足以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但整个工人阶级的工资在其波动范围内则是和这个最低额相等。
现在,我们既已讲明了调节工资以及其他任何商品的价格的最一般规律,我们就能更切近地研究我们的本题了。
三
科伦4月6日。
资本包括原料、劳动工具和各种生活资料,这些东西是用以生产新的原料、新的劳动工具和新的生活资料。资本的所有这些组成部分都是劳动的创造物,劳动的产品,积累起来的劳动。作为进行新生产的手段的积累起来的劳动就是资本。
经济学家们就是这样说的。
什么是黑奴呢?黑奴就是黑种人。上面的说明和这个说明是一样的。
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沙糖并不是沙糖的价格一样。
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原: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原: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
生产者相互发生的这些社会关系,他们借以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于共同生产的条件,当然依照生产资料的性质而有所不同。随着新作战工具即射击火器的发明,军队的整个内部组织就必然改变,各个人借以组成军队并能作为军队行动的那些关系就改变,各个军队相互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
总之,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
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构成资本的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难道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不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生产出来和积累起来的吗?难道这一切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被用来进行新生产的吗?并且,难道不正是这种一定的社会性质把那些用来进行新生产的产品变为资本的吗?
资本不仅包括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不仅包括物质产品。并且还包括交换价值。资本所包括的一切产品都是商品。所以,资本不仅是若干物质产品的总和,并且也是若干商品或若干交换价值或若干社会定量的总和。
不论我们是以棉花代替羊毛也好,是以米代替小麦也好,是以轮船代替铁路也好,只要这些体现资本的棉花、米和轮船同原先体现资本的羊毛、小麦和铁路具有同样的交换价值即同样的价格,那末资本依然还是资本。资本的载体可以经常改变,但不会使资本性质有丝毫改变。
虽然任何资本都是一些商品即交换价值的总和,然而远不是任何一些商品即交换价值的总和都是资本。
任何一些交换价值的总和都是一个交换价值。任何单个交换价值都是一些交换价值的总和。例如,值一千马克的一座房子是一千马克的交换价值。值一分尼(原:生丁)的一印张纸是100/100分尼的交换价值的总和。能同别的产品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这些产品由以交换的一定比率就是它们的交换价值,如果这种比率是用货币来表示,就是它们的价格。这些产品的数量多少丝毫不能改变它们成为商品,或者表现交换价值,或者具有一定价格的这种性能。一株树不论其大小如何,终究是一株树。我们拿铁同别的产品交换时不是以两为单位,而是以公担为单位,难道铁作为商品,作为交换价值的性能竟会因此而改变吗?铁作为一种商品,只是依其数量多少而具有大小不同的价值,高低不同的价格。
一些商品即一些交换价值的总和究竟是怎样成为资本的呢?
它成为资本,是由于它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即作为一种属于社会一部分的力量,借交换直接的、活的劳动力而保存下来并增殖起来。除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阶级的存在,是资本的必要前提。
只是由于积累起来的、过去的、物化的劳动支配直接的、活的劳动,积累起来的劳动才变为资本。
资本的实质并不在于积累起来的劳动是替活劳动充当进行新生产的手段。它的实质在于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自己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
资本家和雇佣工人(原:资本和雇佣劳动)是怎样进行交换的呢?
工人拿自己的劳动力换到生活资料,而资本家拿归他所有的生活资料换到劳动力,即工人的生产活动,亦即创造力量。这种力量不仅能补偿工人所消费的东西,并且还使积累起来的劳动具有比以前更大的价值。工人从资本家那里得到一部分现有的生活资料。这些生活资料对工人有什么用处呢?用于直接消费。可是,如果我不把靠这些生活资料维持我的生活的一段时间用来生产新的生活资料,即在消费的同时,用我的劳动创造新价值来补偿那些因消费而消失了的价值,那末我一把这些生活资料消费完,它们对于我就算是完全白耗费了。但是,工人为了换到生活资料,正是把这种贵重的再生产力量让给了资本家。因此,对于工人本身来说,这种力量是白耗费了。
举一个例子来说吧。有个农场主每天付给他的一个短工五银格罗申。这个短工为得到这五银格罗申,就整天在农场主的田地上干活,保证农场主能得到十银格罗申的收入。农场主不但收回了他付给短工的价值,并且还把它增加了一倍。可见,他有成效地、生产性地使用和消费了他付给短工的五银格罗申。他拿这五银格罗申买到的正是一个短工的能生产出双倍价值的农产品并把五银格罗申变成十银格罗申的劳动和力量。短工则拿他的生产力(他正是把这个生产力让给了农场主)换到五银格罗申,并用它们换得迟早要消费掉的生活资料。所以,这五银格罗申的消费有两种方法:对资本家来说,是有生产性的,因为他用这五银格罗申换来的劳动力使他得到了十银格罗申;对工人来说,是非生产性的,因为他用这五银格罗申换来的生活资料永远消失了,他只有再和农场主进行同样的交换才能重新取得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这样,资本以雇佣劳动为前提,而雇佣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两者相互制约;两者相互产生。
一个棉纺织厂的工人是不是只生产棉织品呢?不是,他生产资本。他生产重新供人利用去支配他的劳动并借他的劳动创造新价值的价值。
资本只有同劳动力交换,只有引起雇佣劳动的产生,才能增加起来。雇佣劳动力只有在它增加资本,使奴役它的那种权力加强时,才能和资本交换。因此,资本的增加就是无产阶级即工人阶级的增加。
所以,资本家及其经济学家们断言,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千真万确呵!工人若不受雇于资本家就会灭亡。资本家若不剥削劳动力就会灭亡,而要剥削劳动力,资本家就得购买劳动力。投入生产的资本即生产资本增殖愈快,也就是说,产业愈繁荣,资产阶级愈发财,生意愈兴隆,资本家需要的工人也就愈多,工人出卖自己的价格也就愈高。
原来,生产资本的尽快增加竟是工人能勉强过活的必要条件。
但是,生产资本的增加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积累起来的劳动对活劳动的支配权力的增加,就是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统治力量的增加。雇佣劳动生产着对它起支配作用的他人财富,也就是说生产着同它敌对的力量——资本,而它从资本那里取得就业手段,即取得生活资料,是以雇佣劳动又会变成资本的一部分,又会变成使资本加速增殖的杠杆为条件。
断言资本的利益和工人的利益(原:劳动的利益)是一致的,事实上不过是说资本和雇佣劳动是同一种关系的两个方面罢了。一个方面制约着另一个方面,就如同高利贷者和挥霍者相互依存一样。
当雇佣工人仍然是雇佣工人的时候,他的命运是取决于资本的。所谓工人和资本家的利益一致就是这么一回事。
四
科伦4月7日。
资本愈增长,雇佣劳动量就愈增长,雇佣工人人数就愈增加,一句话,受资本支配的人数就愈增多。我们且假定有这样一种最适意的情形:随着生产资本的增加,对劳动的需求也增加,因而劳动价格即工资也提高。
一座小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可怜的茅舍模样。这时,狭小的房子证明它的居住者毫不讲究或者要求很低;并且,不管小房子的规模怎样随着文明的进步而扩大起来,但是,只要近旁的宫殿以同样的或更大的程度扩大起来,那末较小房子的居住者就会在那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适,越发不满意,越发被人轻视。
工资的任何显著的增加,以生产资本的迅速增加为前提。生产资本的迅速增加,就要引起财富、奢侈,社会需要和社会享受等同样迅速的增长。所以,工人可以得到的享受纵然增长了,但是,比起资本家的那些为工人所得不到的大为增加的享受来,比起一般社会发展水平来,工人所得到的社会满足的程度反而降低。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对于需要和享受是以社会的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去衡量。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是相对的。
工资一般不仅是由我能够用它交换到的商品数量来决定的。工资包含着各种对比关系。
首先,工人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取得一定数量的货币。工资是不是单由这个货币价格来决定的呢?
在十六世纪,由于在美洲发现了更丰富和更易于开采的金矿(原:美洲的发现),欧洲流通的黄金和白银的数量增加了。因此,黄金和白银的价值和其他各种商品比较起来就降低了。但是,工人们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所得到的银币数仍和从前一样。他们的劳动的货币价格仍然如旧,然而他们的工资毕竟是降低了,因为他们拿同样数量的银币所交换到的别种商品比以前少了。这是促成十六世纪资本增殖和资产阶级兴盛的原因之一。
我们再举一个别的例子。1847年冬,由于歉收,最必需的生活资料(面包、肉类、黄油、干酪等等)大大涨价了。假定工人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所得的货币量仍和以前一样。难道他们的工资没有降低吗?当然是降低了。他们拿同样多的货币所能换到的面包、肉类等等东西比从前少了。他们的工资降低并不是因为白银的价值减低了,而是因为生活资料的价值增高了。
我们最后再假定,劳动的货币价格仍然未变,可是一切农产品和工业品由于使用新机器、年成好等等原因而降低了价格。这时,工人拿同样多的货币可以买到更多的各种商品。所以,他们的工资正因为工资的货币价值仍然未变而提高了。
总之,劳动的货币价格即名义工资,是和实际工资即用工资实际交换所得的商品量并不一致的。因此,我们谈到工资的增加或降低时,不应当仅仅注意到劳动的货币价格,仅仅注意到名义工资。
但是,无论名义工资,即工人把自己卖给资本家所得到的货币量,无论实际工资,即工人用这些货币所能买到的商品量,都不能把工资所包含的各种对比关系完全表示出来。
此外,工资首先是由它和资本家的赢利即利润的对比关系来决定的。这就是比较工资、相对工资。
实际工资所表示的是同其他商品的价格相比的劳动价格,而相对工资所表示的,则是直接劳动从劳动新创造出的价值中所获得的那个同积累起来的劳动即资本从这种价值中所取得的份额相比的份额。(原:反之,相对工资所表示的则是同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价格相比的直接劳动价格,是雇佣劳动和资本的相对价值,是资本家和工人的相互价值。)⑤。
实际工资可能仍然未变,甚至可能增加了,但是相对工资却可能降低了。假定说,一切生活资料跌价三分之二,而日工资只降低了三分之一,比方由三马克降低到两马克。这时,虽然工人拿这两马克可以买到比从前拿三马克买到的更多的商品,但是和资本家的利润比较起来,工人的工资终究是降低了。资本家(比如,一个工厂主)的利润增加了一马克,换句话说,资本家拿比以前少的交换价值付给工人,而工人却得替资本家生产出比以前多的交换价值。资本所得的份额比劳动所得的份额提高了(原:资本的价值比劳动的价值提高了)。社会财富在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配更不平衡了。资本家用同样多的资本支配着更多的劳动。资本家阶级支配工人阶级的权力增加了,工人的社会地位更坏了,比起资本家的地位来又降低了一级。
决定工资和利润在其相互关系上的降低和增加的一般规律究竟是怎样的呢?
工资和利润是互成反比的。资本的所得份额(原:资本的交换价值)即利润愈增加,则劳动的所得份额(原:劳动的交换价值)即按日工资就愈降低;反之亦然。利润增加多少,工资就降低多少;而利润降低多少,则工资就增加多少。
也许有人会驳斥说:资本家赢利可能是由于他拿自己的产品同其他资本家进行了有利的交换,可能是由于开辟了新的市场或者原有市场上的需要骤然增加等等,从而对他的商品的需求量大为增加;所以,一个资本家所得利润的增加可能是由于损害了其他资本家的利益,而与工资即劳动力的交换价值的涨落无关;或者,资本家所得利润的增加也可能是由于改进了劳动工具,采用了利用自然力的新方法等等。
首先必须承认,所得出的结果依然是一样的,只不过这是经过相反的途径得出的。固然,利润的增加不是由于工资的降低,但是工资的降低却是由于利润的增加。资本家用同一数量的劳动力,购得了更多的交换价值,而对这个劳动却没有多付一文。这就是说,劳动所得的报酬同它使资本家得到的纯收入相比却减少了。
此外,我们还应提醒,无论商品价格如何波动,每一种商品的平均价格,即它同别种商品相交换的比率,总是由它的生产费用决定的。因此,资本家相互间的盈亏得失必定在整个资本家阶级范围内互相抵销。改进机器,在生产中采取利用自然力的新方法,使得在一定的劳动时间内,用同样数量的劳动和资本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产品,但绝不是创造出更多的交换价值。如果我用纺纱机能够在一小时内生产出比未发明这种机器以前的产量多一倍的纱,比方从前为五十磅,现在为一百磅,那末我用这一百磅纱交换所得平均起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的商品,并不比以前用五十磅交换到的多些,因为纱的生产费用减低了一半,或者说,因为现在我用同样多的生产费用能够生产出比以前多一倍的产品。
最后,不管资本家阶级即资产阶级(一个国家的也好,整个世界市场的也好)相互之间分配生产所得的纯收入的比率如何,这个纯收入的总额归根到底只是直接劳动(原:活劳动)加到全部积累起来的劳动上去的那个数额。所以,这个总额是按劳动增殖资本的比率,即按利润比工资增加的比率增长的。
可见,即使我们单只在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这个范围内观察问题,也可以知道资本的利益和雇佣劳动的利益截然对立。
资本的迅速增加就等于利润的迅速增加。而利润的迅速增加只有在劳动价格(原:劳动的交换价值)同样迅速下降,相对工资同样迅速下降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即使在实际工资同名义工资即劳动的货币价值同时增加的情况下,只要实际工资不是和利润同等地增加,相对工资还是可能下降的。比如说,在经济兴旺的时期,工资提高5%,而利润却提高30%,那末比较工资即相对工资不是增加,而是减少了。
所以,一方面工人的收入在资本迅速增加的情况下也有所增加,可是另一方面横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社会鸿沟也同时扩大,而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劳动对资本的依赖程度也随着增大。
所谓资本迅速增加对工人有好处的论点,实际上不过是说:工人把他人的财富增殖得愈迅速,落到工人口里的残羹剩饭就愈多,能够获得工作和生活下去的工人就愈多,依附资本的奴隶人数就增加得愈多。
这样我们就看出:
即使最有利于工人阶级的情势,即使资本的尽快增加如何改善了工人的物质生活状况,也不能消灭工人的利益和资本家即资本家的利益之间的对立状态。利润和工资仍然互成反比。
假如资本增加得迅速,工资是可能提高的;可是资本家的利润增加得更迅速无比。工人的物质生活改善了,然而这是以他们的社会地位的降低为代价换来的。横在他们和资本家之间的社会鸿沟扩大了。
最后:
所谓生产资本的尽快增加是对雇佣劳动最有利的条件这种论点,实际上不过是说:工人阶级愈迅速地扩大和增加敌对它的力量,即愈迅速地扩大和增加支配它的他人财富,它就能在愈加有利的条件下重新为资产阶级增殖财富、重新为资本加强权力而工作——这样的工作无非是它本身在铸造金锁链,让资产阶级用来牵着它走罢了。
五
科伦4月10日。
然而,是不是像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们所说的那样,生产资本的增加真的和工资的提高密不可分呢?我们不应当听信他们的话。我们甚至于不能相信他们的这种说法:似乎资本长得越肥,它的奴隶也吃得越好。资产阶级太开明了,太会打算了,它没有封建主的那种以奴仆的衣着华丽夸耀于人的偏见。资产阶级的生存条件迫使它锱铢必较。
因此我们就应当更仔细地研究一个问题:
生产资本的增长是怎样影响工资的?
如果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资本整个说来是在不断增长,那末劳动的积累就是更多方面的了。资本家的数目和他们的资本的数额(原:资本的数目和资本的数额)日益增加。资本的增殖加剧资本家之间的竞争。资本数额的增加,就使得有可能把装备着火力更猛烈的斗争武器的更强大的工人大军抛入产业战场。
一个资本家只有在自己更便宜地出卖商品的情况下,才能把另一个资本家逐出战场,并占有他的资本。可是,要能够贱卖而又不破产,他就必须廉价生产,就是说,必须尽量增加劳动的生产力。而增加劳动的生产力的首要办法是更细地分工,更全面地运用和经常地改进机器。内部实行分工的工人大军愈庞大,应用机器的规模愈广大,生产费用相对地就愈迅速缩减,劳动就更有效率。因此,资本家之间就发生了各方面的竞争:他们竭力设法扩大分工和增加机器,并尽可能大规模地使用机器。
可是,假如某一个资本家由于更细地分工、更多地采用新机器并改进新机器,由于更有利和更广泛地利用自然力,因而有可能用同样多的劳动或积累起来的劳动生产出比他的竞争者更多的产品(即商品),比如说,在同一劳动时间内,他的竞争者只能织出半尺麻布,他却能织出一尺麻布,那末他会怎样办呢?
他可以继续按照原来的市场价格出卖每半尺麻布,但是这样他就不能把自己的敌人逐出战场,就不能扩大自己的销路。可是随着他的生产的扩大,他对销路的需要也增加。固然,他所采用的这些更有力更贵重的生产资料使他能够廉价出卖商品,但是这种生产资料又使他不得不出卖更多的商品,为自己的商品争夺更大得多的市场。因此,这个资本家出卖半尺麻布的价格就要比他的竞争者便宜些。
虽然这个资本家生产一尺麻布的费用并不比他的竞争者生产半尺麻布的费用多,但是他不会以他的竞争者出卖半尺麻布的价格来出卖一尺麻布。不然他就占不到任何便宜,而只是通过交换把自己的生产费用收回罢了。如果他的收入终究还是增加了,那只是因为他动用了更多的资本,而不是因为他的资本比别人的资本更多地增加了自己的价值。而且只要他把他的商品价格定得比他的竞争者低百分之几,他追求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他压低价格就能把他的竞争者挤出市场,或者至少也能夺取他的竞争者的一部分销路。最后,我们再提一下,现时价格总是高于或低于生产费用,这取决于该种商品是在产业的旺季出卖的还是在淡季出卖的。一个采用了生产效能更高的新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能得到的超出他的实际生产费用的百分率,是依每尺麻布的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迄今的一般生产费用为转移的。
可是这个资本家的特权不会长久,因为同他竞争的资本家也会采用同样的机器,实行同样的分工,并以同样的或更大的规模采用这些机器的分工。这些新措施将得到广泛的推广,直到麻布价格不仅跌到原先的生产费用以下,而且跌到新的生产费用以下为止。
这样,资本家的相互关系又会像采用新生产资料以前那样了;如果说他们由于采用这种生产资料曾经能够用以前的价格供给加倍的产品,那末现在他们已不得不按低于以前的价格出卖加倍的产品了。在这种新生产费用的水平上,同样一场钩心斗角的斗争又重新开始。又有人实行更细的分工,又有人增加机器数量,利用这种分工的范围和采用这些机器的规模日益扩大。而竞争又对这个结果发生反作用。
由此可见,生产方式和生产资料总在不断变更,不断革命化;分工必然要引起更进一步的分工;机器的采用必然要引起机器的更广泛的采用;大规模的生产必然要引起更大规模的生产。
这是一个规律,这个规律一次又一次地把资产阶级的生产甩出原先的轨道,并迫使资本加强劳动的生产力,因为它以前就加强过劳动的生产力;这个规律不让资本有片刻的停息,老是在它耳边催促说:前进!前进!
这个规律正就是那个在商业的周期性波动中必然使商品价格和商品生产费用趋于一致的规律。
不管一个资本家运用了效率多么高的生产资料,竞争总使这种生产资料的采用成为普遍的现象,而当这种生产资料的采用一旦成为普遍的现象时,他的资本具有更大效率的唯一后果就只能是:要取得原有的价格,他就必须供给比以前多十倍、二十倍、一百倍的商品。可是,因为现在他必须售出也许比以前多一千倍的商品,才能靠增加所售产品数量的办法来弥补由于售价降低所受的损失;因为他现在必须卖出更多的商品不仅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利润(原:得到利润),并且也是为了抵补生产费用(我们已经说过,生产工具本身也日益昂贵);因为此时这种大量出卖不仅对于他而且对于他的竞争对方都成了生死问题,所以先前的斗争就因已经发明的生产资料的生产效率愈大而愈残酷无情地激烈起来。所以,分工和机器的采用又将以更大得无比的规模发展起来。
不管已被采用的生产资料的力量多么强大,竞争总是要把资本从这种强大力量中得到的黄金果实夺去,使商品的价格降低到生产费用的水平;也就是说,只要有可能更廉价的生产,即有可能用同一数量的劳动生产更多的产品,竞争就使廉价生产即按原先价格供给日益增多的产品数量成为确定不移的规律。可见,资本家努力的结果,除了必须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商品以外,换句话说,除了使他的资本的价值增殖的条件恶化以外,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因此,虽然竞争经常以其生产费用的规律迫使资本家坐卧不宁,把他制造出来对付竞争者的一切武器倒转来针对着他自己,但资本家总是想方设法在竞争中取胜,孜孜不倦地采用价钱较贵但能进行廉价生产的新机器,实行新分工,以代替旧机器和旧分工,并且不等到竞争使这些新措施过时,就这样做了。
现在我们若是想像一下这种狂热的激发状态同时笼罩了整个世界市场,那我们就会明白,资本增殖、积累和集聚的结果,如何导向了不断地、日新月异地、更大规模地实行分工,采用新机器,改进旧机器。
这些同生产资本的增殖分不开的情况又怎样影响工资的确定呢?
更进一步的分工使一个工人能做五个、十个乃至二十个人的工作,因而就使工人之间的竞争加剧五倍、十倍乃至二十倍。工人中间的竞争不只表现于一个工人把自己出卖得比另一个工人贱些,而且还表现于一个工人做五个、十个乃至二十个人的工作。而资本所实行的和经常扩展的分工就迫使工人进行这种竞争。
其次,分工愈细,劳动就愈简单化。工人的特殊技巧失去任何价值。工人变成了一种简单的、单调的生产力,就不需要体力上或智力上的特别本事和技能了。他的劳动成为人人都能从事的劳动。因此,工人受到四面八方的排挤;我们还要提醒一下,一种工作愈简单,就愈容易学会,为学会这种工作所需要的生产费用愈少,工资也就愈降低,因为工资像一切商品的价格一样,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
总之,劳动愈是不能给人以乐趣,愈是令人生厌,竞争也就愈激烈,工资也就愈减少。工人想维持自己的工资总额,就得多劳动:多工作几小时或者在一小时内造出更多的产品。这样一来,工人为贫困所迫,就愈加重分工的极危险的后果。结果就是:他工作得愈多,他所得的工资就愈少。这里的原因很简单:他工作得愈多,他给自己的工友们造成的竞争就愈激烈,因而就使自己的工友们变成他自己的竞争者,这些竞争者也像他一样按同样恶劣的条件出卖自己。所以,原因同样很简单:他归根到底是自己给自己,即自己给作为工人阶级一员的自己造成竞争。
机器也发生同样的影响,而且影响的规模更大得多,因为机器用不熟练的工人代替熟练工人,用女工代替男工,用童工代替成年工;因为在最先使用机器的地方,机器就把大批手工工人抛到街头上去,而在机器日益完善、改进或为生产效率更高的机器所替换的地方,机器又把一批一批的工人排挤出去。我们在前面大略地描述了资本家相互间的产业战争。这种战争有一个特点,就是致胜的办法与其说是增加劳动大军,不如说是减少劳动大军。统帅们即资本家们相互竞赛,看谁能解雇更多的产业士兵。
不错,经济学家们告诉我们说,似乎因采用机器而成为多余的工人可以在新的工业部门里找到工作。
他们不敢干脆地肯定说,在新的劳动部门中找到栖身之所的就是那些被解雇的工人。事实最无情地粉碎了这种谎言。其实,他们不过是肯定说,在工人阶级的其他组成部分面前,譬如说,在一部分已准备进入那种衰亡的产业部门的青年工人面前,出现了新的就业门路。这对于不幸的工人当然是一个很大的安慰。资本家老爷们是不会缺少可供剥削的新鲜血肉的,于是他们就让死人们去埋葬自己的尸体。这种安慰,与其说是对工人的安慰,不如说是对资本家本身的安慰。要知道,假若机器消灭了整个雇佣工人阶级,那末资本的最可怕的时刻就会到来,因为资本没有雇佣劳动就不再成为资本了!
就假定那些直接被机器从一个产业部门排挤出去的工人以及原已指望受雇于该产业部门的那一部分青年工人都能找到新工作。是否可以相信新工作的报酬会和已失去的工作的报酬同样高呢?要是这样,那就是违反了一切经济规律。我们说过,现代产业经常是用简单的和低级的工作来代替较复杂和较高级的工作的。
既是这样,被机器从一个产业部门排挤出去的一大批工人若不甘愿领取更低更坏的报酬,又怎能在别的部门找到栖身之所呢?
有人说制造机器本身的工人是一种例外。他们说,既然产业需要并使用更多的机器,机器的数量就必然增加,因而机器的生产也必然增加,而在这个生产部门中工作的工人人数也必然随之增加;况且这个产业部门的工人是熟练工人,而且还是受过教育的工人。
从1840年起,这种原先也只有一半正确的论点已经毫无正确的影子,因为机器生产部门也完全和棉纱生产部门一样,日益多方面地采用机器,而机器生产部门的工人,比起极完善的机器来,只能起着极不完善的机器的作用。
可是,在一个男工被机器排挤出去以后,工厂方面也许会雇佣三个童工和一个女工!难道先前一个男工的工资不是应该足够养活三个孩子和一个妻子吗?难道先前最低工资不是应该足够维持工人生活和繁殖工人后代吗?资产阶级爱说的这些话在这里究竟证明了什么呢?只证明了一点:现在要得到维持一个工人家庭生活的工资,就得消耗比以前多三倍的工人生命。
总括起来说:生产资本愈增加,分工和采用机器的范围就愈扩大。分工和采用机器的范围愈扩大,工人之间的竞争就愈剧烈,他们的工资就愈减少。
加之,工人阶级还从较高的社会阶层中得到补充;降落到无产阶级队伍里来的有大批小产业家和小食利者,他们除了赶快跟工人一起伸手乞求工作,毫无别的办法。这样,伸出来乞求工作的手像森林似地愈来愈稠密,而这些手本身则愈来愈消瘦。
不言而喻,小产业家是支持不住这种斗争(原:战争)的:这种战争的首要条件之一就是生产的规模经常扩大,也就是说必须要做大产业家而绝不能做一个小产业家。
当然,还有一点也是用不着进一步说明的:资本愈增殖,资本的总量和数目愈增加,资本的利息也就愈减少;因此,小食利者就不可能再依靠利息来维持生活,必须投到产业方面去,即补充小产业家的队伍,从而增加无产者的候补人数。
最后,上述发展进程愈迫使资本家以日益扩大的规模使用既有的巨大的生产资料,并为此而动用一切信贷机构,而“产业方面的地震”(原:“地震”)也来得愈来愈频繁,在每次地震中,商业界只是由于埋葬一部分财富、产品以至生产力才维持下去,——也就是说,危机来得愈益剧烈了。这种危机之所以来得愈频繁和愈剧烈,就是因为随着产品总量的增加,亦即随着对扩大市场的需要的增长,世界市场变得愈加狭窄了,剩下可供榨取的新市场(原:市场)愈益减少了,因为先前发生的每一次危机都把一些新市场或以前只被微微榨取过的市场卷入了世界贸易。但是,资本不光靠剥削劳动来生活。像显贵的野蛮的奴隶主一样,资本也要他的奴隶们陪葬,即在危机时期要使大批的工人死亡。由此可见:如果说资本增长得迅速,那末工人之间的竞争就增长得更无比迅速。就是说,资本增长得愈迅速,工人阶级的就业手段即生活资料就相对地缩减得愈厉害;虽然如此,资本的迅速增长对雇佣劳动却是最有利的条件。
(待续)⑥
卡尔·马克思
根据他在1847年12月下半月所做的讲演写成载于1849年4月5—8日和11日“新莱茵报”第264—267号和第269号原文是德文俄文译自“新莱茵报”转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六卷第473-506页。
注释:
①《雇佣劳动与资本》的某些版本中(包括1891年版在内)去掉了每篇文章开首的日期。——编者注。
②一法郎等于八普鲁士银格罗申。在1891年的版本中,“法郎”完全改为“马克”。——编者注
③在1891年的版本中,“劳动”改为“劳动力”。——编者注
④在1891年的版本中,“资产者”改为“资本家”。——编者注
⑤上面,我们说过:“工资不是工人在他所生产的商品中占有的一份。工资是原有商品中由资本家用以购买一定量的生产劳动力的那一部分。”但是,资本家要从卖出的由工人创造的产品所得的进款中再补偿这笔工资。资本家在补偿这笔工资时,照例要在扣除生产费用后,还有若干剩余,即还有利润。工人所生产的商品的销售价格,对资本家来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补偿他所垫支的原料价格和他所垫支的工具、机器及其他劳动资料的损耗;第二,补偿资本家所垫支的工资;第三,这些费用以外的余额,即资本家的利润。第一部分只是补偿原已存在的价值;很清楚,补偿工资的那一部分和构成资本家利润的余额完全是从工人劳动所创造出来的并附加到原料价值上去的新价值中得来的。而在这个意义上说,为了把工资和利润加以比较,我们可以把两者都看成是工人生产的产品中的份额。——编者注⑥正如恩格斯在其为1891年版写的序言中所指出的,“这部著作在报纸上尚未载完;在第269号的文章末尾曾刊有‘待续’的字样,但这个诺言未能履行,因为当时爆发的事变——俄国人侵入匈牙利,德勒斯顿、伊塞隆、爱北斐特、普法尔茨和巴登等地举行了起义——使该报本身停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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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卡尔·马克思。来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六卷第473-506页。责编:毕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