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8日,湖南衡阳祁东县发生令人发指的未成年人受侵害事件,据家长周先生反映,其不满12岁的女儿周婷被他班同学从家中骗走,进入某KTV,在多名成年人胁迫下谎报年龄陪酒唱歌,并在接下来的9天内,被以灌酒、威逼利诱等方式,遭到多名男子强奸,其中两名祁东县公职人员涉案。(澎湃新闻)

10月3日家长报案后当地警方抓获了数名嫌犯,然而在提请逮捕的过程中,祁东县检察院以周婷的年龄存疑、本案犯罪事实不清等理由,对数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未予批捕。周先生夫妇质疑,未成年女孩被多人强奸后,两名涉嫌实施强奸的公职人员至今没有批捕,公安和检察院不去调查犯罪嫌疑人,反而围着女儿出生年月反复调查,让人费解。(澎湃新闻)

案发已经过去近两个月,对此公众也十分费解。

虽然案件中包括谎报年龄的情节,警方有必要核实受害人年龄,但是这一点存疑是否足以阻挡正常办案流程?

存疑只是存疑,女孩是有身份证的,这是证明效力最强的文件之一,在没有同等强力证据推翻的情况下,能否暂以身份证为准继续办案流程?难道一点存疑就啥也不干了,令嫌犯长期逍遥法外?

合理怀疑是检方的权力,但是还要有基本的判断能力。一个这么大的小孩,有身份证、还上着学,就算年龄出入也是有限度的。退一百步,就算晚报出生2年,也仍然不满14岁,仍然属于幼女,并不影响其案件定性。就算退一万步,她晚报了5/6岁,也依然未成年,强奸未成年人也依然是重罪,有什么理由不对嫌犯批捕?

对于涉嫌强奸等恶性案件,及时逮捕是非常必要的调查手段,拖得时间长了,将导致第一现场、直接物证等强有力的证据灭失,代价不可承受。而涉嫌团伙作案的,更提供了充裕的串供窗口,谎言编得越圆满,后期还原真相的难度无疑就越大。

而当地对所谓“存疑”的调查节奏,也令人愕然,快两个月了,查不出受害人真实年龄?难道是天外来客不成?这么长时间,人口拐卖案都破了。即便存疑的调查,也要有个限度,找不到靠谱的证据就应该放弃,总不能因为被胁迫下口头慌报了一次年龄就非得把年龄改了吧?如果出生证等资料不全你继续查也可以,但是这不足以成为阻滞办案的理由,你先按未成年人继续办能有多大风险?逮捕又不是枪毙,法庭上调查清楚了也仍然有公正处理的机会。

但是以此放纵嫌犯,才是真正的风险,毁证、串供可能导致真相永远无法查清,被折磨成精神障碍的女孩再也没有机会偿还公正。

综合来看,年龄存疑并非一个充分理由,而是拖延正常办案的一个借口,这诡异背后,是否有无形之手在操纵?如果当地检方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恐怕要上级机构介入才能捋清幕后。

强奸幼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公众心中最敏感的底线,绝对不容存在任何特殊地带,亦不能容忍稀里糊涂地拖沓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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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年龄存疑,不是拖延办案的借口-激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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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年龄存疑,不是拖延办案的借口-激流网(来源:纸上建筑。责任编辑:郭琦)